一、党员的目标管理制度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是把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的一项有力措施,实施党员目标管理,就是根据每位党员的具体情况,将党员的标准、义务以及应做的工作、完成的任务,转化为具有数量、质量,时限要求的目标,通过党员的实际行动,保证目标的实现。
1、制定党总支工作目标,党总支根据学校对党员的要求,组织党员讨论制定党总支的工作目标,其具体内容包括学习、业务工作,支部班子建设,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目标,根据自身实际,每个党员制订出具体责任目标。
2、党员的责任目标,在明确任务的基础上,采取自报与引导相结合的办法,由党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个人的目标,经党小组讨论,党总支审定后,由党员与党总支签定责任书。
3、党员按照签定的责任目标,认真做好工作,按工作进展的情况及时向总支汇报目标完成情况。
4、党总支对党员责任目标定期进行检查,半年一总结,年底一总评,并为党员完成责任目标创造必要条件。
5、把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与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结合起来。对目标完成好、成绩突出的党员,党总支在总支大会上进行表彰,对没有完成责任目标或完成较差的党员,在说明情况、弄清原因的基础上,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帮助,激励党员的竞争意识,调动党员参加目标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党员思想教育制度
1、思想教育的内容。主要内容是引导党员坚持以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正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努力做到在思想上和政治上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理想信念;端正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批判各种错误言行;坚持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要为党的事业、为人民的利益做无私的奉献。
2、思想教育的原则。思想教育必须遵循这样几个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教育中一定要紧密联系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要敢于触及广大党员关注的难点、疑点和热点问题。力求通过思想教育,从思想上澄清一些模糊认识,理论上有明显提高。
(2)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充分发挥优秀党员的模范作用。
(3)区分不同对象、不同层次,运用多种方式,有的放矢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4)把思想教育与管理、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
3、思想教育的方式方法。这要以教育的内容和具体情况而定,可以定期上党课,可以办短期培训班,也可以组织报告会和参观访问等等。
三、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为了增强党的凝聚力,提高群众对党的认识,特制订学院党员联群众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
1、积极宣传并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2、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搞好同志间的团结;
3、经常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4、引导群众树立主人翁思想,帮助群众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5、关心和改善职工生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联系群众的范围:
1、党总支书记、总支委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范围重点是所主管的工作部门范围内的教职工群众;
2、一般党员联系群众范围重点是责任区范围内的职工群众。
联系群众的途径:
1、党总支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对党总支、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的民主评议,听取群众对教学工作及改善教职工生活的意见和要求;
2、领导干部应坚持深入群众、定期家访,密切党群、干群关
3、党员应经常找责任区内群众谈心,了解群众的反映,关心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坚持汇报、检查和指导:
1、党总支、党员每季度应将联系群众的情况和群众的反映逐级向上级汇报。党总支应将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尽量解决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2、总支书记、总支委员和党员联系群众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定期检查。
四、党员学习制度
1、理论学习以党总支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参加,每月安排一次。
2、学习内容由党总支于年初根据上级要求统一安排,也可根据形势任务和实际情况增加有关内容。
3、理论学习的主要方式是:个人自学与集体阅读、座谈会相结合。
4、理论学习由专人记录。
五、发展新党员制度
(一)培养考察教育入党积极分子
1、建立和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建立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党总支一方面要抓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另一方面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青年学生对党的认识,和团总支共同做好“推优”工作,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严格按照“推优”制度和标准,先由团支部组织本班同学进行评议和选举,报团总支讨论确定,经党组织大会讨论通过,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2、积极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1)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
(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使他们受到党内生活的实际教育。
(3)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他们完成工作的情况,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肯定他们的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5)每学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院业余党校和校党校的学习,并组织入党积极分子与学生党员和党校学员的谈心会,每学期由院党支部给入党积极分子上一次党课。
(6)学生党员每学期给入党积极分子和普通同学讲入党体会,学生党员要深入各班的政治理论学习小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本班理论小组的学习;
(7)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每学期都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义务劳动;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广大同学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二)严格按照发展新党员程序发展党员
1、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和管理
总支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严格的考察和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培养人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2)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学习、早操出勤、寝室卫生和奖惩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每次检查和考评情况都记录在案,作为评定依据。
(3)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每月向培养人做一次口头汇报,每季度就其自身的思想状况、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做一次书面汇报。党支部每学期召开两次入党积极分子会,评价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和指出他们努力的方向。
(4)党总支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调整,把不具备条件的人及时调整出去。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1)自己声明不愿加入中国共产党;
2)宣传、散布反动言论、封建迷信或伪科学;
3)无故不参加入党积极分子会两次;
4)一学期重修课程达一门以上;
5)每月旷操三次或每学期累计达十次及以上;
6)不加入或无故缺席政治理论学习小组三次;
7)无故两个季度不向党组织交思想汇报;
8)受学校行政警告处分以上;
9)所在寝室为不合格寝室;
2、坚持标准,做好预备党员的接收工作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反对、克服派性,坚持重在政治表现的原则,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为尺度,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
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院党委组织部规定的程序办理,经群众评议、支部大会讨论最后确定发展对象,确定入党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和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等各个环节,最后将总支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批准入党的人员,党支部要做好思想工作,说明原因,提出希望,鼓励他们继续努力。
(三)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
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是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是解决从思想感情上真正入党的重要途径。党支部应按照党章的要求,严格认真的做好这项工作。
1、对预备党员教育考察
党总支要通过听取预备党员的汇报、个别谈心,严格组织生活,定期讲评,分配一定的工作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主要是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员标准、党的纪律、党的优良传统以及正确对待预备期等方面的教育,着力帮助预备党员解决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对预备党员日常的教育考察由党小组和培养人负责,主要是帮助预备党员克服自身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标准的问题;及时了解预备党员各个方面的表现;负责填写考察记录;定期向党小组和党支部汇报预备党员的情况。党支部应根据“八个模范十个一”标准,每学期讨论分析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2、预备党员的转正
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是把住“入口关”的最后一个环节。党组织应及时讨论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的转正,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具体分析,全面衡量,必须按照规定的手续和程序办理。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总支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总支党员大会讨论、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