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我总支党员管理的需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党章和学校党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党员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会每月一次,组织生活内容具体包括以下方面: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1、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和完成支部交办任务的情况。
2、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展开积极的思想斗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分析青年学生的思想情绪,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4、讨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的有关问题。
5、检查党员执行党章情况,讨论党支部及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弘扬正气,抑制歪风。
6、向全体党员通报学校的一切重大活动,指导开展学生工作。
7、定期总结党员教育工作,发扬成绩,克服缺点,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二)总支委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1、总支委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缺席应写出书面报告并经党总支书记同意,会后,主持人须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2、会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3、会议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勤政廉政情况;
(4)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调查研究的情况;
(5)其他重要问题。
4、会前,党总支应广泛征求、收集党内外群众对总支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5、会议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6、会议的日期和议题,应提前十天报告上级党组织。
7、会议确认的存在问题,必须逐个研究,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