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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地区麦盖提县教师招聘简章

来源:本站     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17-06-08        浏览量: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深入推进双语教育,新疆喀什地区麦盖提县面向全国拟招聘小学双语教师200名、学前双语教师100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 、招聘岗位

招聘小学教师200名、学前教师100名

三、招聘条件

1、全国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政治素质好,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志愿从事少数民族学生双语教学。

3、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能够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流利,并有较好的汉语文字功底。

4、性别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四、招聘程序

1、报名。麦盖提县教育局安排专人与由各学院招就处对接,由学生所在学院协助登记有意愿学生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招聘组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及报名表(报名表照片须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

3、面试。面试采用上课与答辩相结合形式。

4、签约。签定就业三方协议: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获得签约资格人员,进行现场签约。

5、报到。签约人员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8月1日前报道,经本地县级医院体检合格与聘用单位正式签定聘用合同。

五、聘用及管理办法

1、受聘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同等在职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并缴纳社会保险。受聘期内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严格遵守聘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解聘后按非在职人员对待,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再负担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各项费用。

2、受聘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聘期未满不得离开服务单位;此次录用人员5年内须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织的特岗教师招聘考试,通过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人员转为正式在编人员。

3、为保证聘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聘用人员的合同内容、考核、解聘辞聘、人事争议等事宜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及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联系人:任小刚

联系电话:18134802586

邮箱:50432603@qq.com